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公務人員協會法 第 4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公務人員協會不得發起、主辦、幫助或參與任何罷工、怠職或其他足以產生相當結果之活動,並不得參與政治活動。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wei1217
10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公務人員沒有「勞動三權」 1.罷工權 2.爭議權 3.團體協約權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