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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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司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第 3 條,根據司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司法官依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資遣者,除依法給與資遣費外,並比照該條的規定,發給一次退養金。這項規定的來源是司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第 3 條。根據相關案例,例如司法院於某年某月某日特特字第某某號判決案中,就司法官資遣後應發一次退養金做出具體判決。
- 第四十二條條文
- 資遣名詞
- 資遣費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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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