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司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4

快速跳轉

司法官退養金,由司法院、法務部分別編列預算支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司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第四條,司法官退養金由司法院、法務部分別編列預算支應。這表示司法院和法務部需要提前做好預算安排,以支應司法官的退養金支付。這條法規目的在於確保司法官能夠按時領取他們應得的退養金。這是為了維護司法官的權益和保障他們的生活安全。 參考資料:司法官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10010)中的司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第四條。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司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司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第 4 條規定:「司法官退養金,由司法院、法務部分別編列預算支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司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