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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加給均以月計支。但當月服務未滿整月者,按當月實際在職日數覈實計支。
  2. 前項每日計發金額之標準,以當月全月加給除以該月全月之日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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