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公務人員登記規則2

快速跳轉

公務人員之登記由銓敘部辦理。但各省委任或相當委任人員,得送各省考銓處或委任職公務員銓敘委託審查委員會,依本規則辦理。 前項考銓處或銓敘委託審查委員會之登記業務,由銓敘部監督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公務人員登記規則第2條的規定,公務人員的登記由銓敘部辦理。然而,各省委任或相當委任人員,可以將登記送交各省考銓處或委任職公務員銓敘委託審查委員會辦理,而銓敘部則負責監督前述考銓處或銓敘委託審查委員會的登記業務。 舉例來說,根據「司法院大審查法」第5條的規定,各省委任或相當委任人員可以選擇把登記送交給相應的考銓處或銓敘委託審查委員會進行辦理,並且相關業務會受到銓敘部監督。

  • 銓敘名詞
  • 委任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公務人員登記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公務人員登記規則第 2 條規定:「公務人員之登記由銓敘部辦理。但各省委任或相當委任人員,得送各省考銓處或委任職公務員銓敘委託審查委…」(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務人員登記規則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