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之登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規則辦理之。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87.10.01
廢公務人員登記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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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登記,係初任公務人員初次送請銓敘時,依其所送文表,就其各項個人基本資料及採認之考試、學歷、經歷等項及審查結果,分別登記之。
異動登記,係公務人員經初次登記後,就其發生之異動事項,分別登記之。
本規則之登記作業得以電子處理,並得另訂有關管理規定。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公務人員登記規則全文共 10 條,最新異動日為 87.10.01,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