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第 1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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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第 16 條,本辦法所適用之書表格式,由銓敘部會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定之。這項法條的目的在於確立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的分發辦法,並明確規定了書表格式由銓敘部會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定。這樣的規定有助於確保公平和透明的分發過程。 範例:根據最新修訂的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第 16 條,例如某位考試及格人員在分發過程中發現書表格式有所出入,他可以根據這項法條的規定向銓敘部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申訴,以確保分發過程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 銓敘名詞
- 同行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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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