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 12 條(休假之代理)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請假人員職務應委託同事代理。機關長官於必要時,並得逕行派員代理。
- 前項在假人員,應將經辦事項確實交代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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