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 13 條(未依規定休假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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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未辦請假手續而擅離職守或假期已滿仍未銷假,或請假有虛偽情事者,均以曠職論。
深度解讀
根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3條的規定,若公務人員未辦理請假手續就擅離職守,或者假期已經結束仍未辦理銷假手續,或者假期請假內容有虛偽情事,這些情況都將被視為曠職。舉例來說,如果一位公務人員未按照規定請假手續就擅自離開職務,或者未銷假後未返回工作崗位,都可能被視為曠職。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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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