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行政院主計處處務規程 第 3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處職員每日依照規定時間簽到辦公,在辦公時間以外或各種例假遇有緊急重要事件,得加班辦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