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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膳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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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出差旅費規則
第 13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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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專人解說法規條文
膳雜費 (包括市區內車費) 依附表一所列各該職務等級規定數額列報。如交通工具票價內附帶供膳者不得開支膳費。但雜費得按每日膳雜費數額二分之一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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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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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交通費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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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住宿費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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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膳宿費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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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臨時費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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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附則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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