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特種基金資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根據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第10條,特種基金的資金保管和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和安全性,並且存儲必須依據公庫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這表示特種基金的資金管理必須遵守公庫法和相關法律,以確保資金的使用符合法定規定,既能達到收益性的目的,又能保證安全性。根據相關資料可以舉例,例如中央政府儲備特種基金的運用,必須符合公庫法的保存和運用規定,以確保資金的安全和有效運用。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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