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營業基金及信託基金以外之特種基金附屬單位概算之編製,應按各基金八十五年度業務計畫,依「非營業循環基金附屬單位概 (預) 算編製要點」(附件十) 規定,就以前年度實際運用情形,參照第八條至第十二條有關規定辦理。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