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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審辦法 第 1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行政院主計處應辦理全國總資源供需估測,以供確立預算規模,分配各主管機關歲出概算編製額度,並擬訂各主管機關歲出概算額度及歲入歲出概算審進行程序,提報行政院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核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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