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單位預算編製日程表、預算科目及書表格式,由行政院主計處定之。
根據中華民國九十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21條,附屬單位預算編制日程表、預算科目及書表格式由行政院主計處定之。根據此法條,主計處有權定義附屬單位預算編制的時間表、預算科目,以及相關的書表格式。例如,此法條可作為範例,進行審核附屬單位預算編制過程中是否依照主計處所訂之日程表等相關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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