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單位預算編製日程表、預算科目及書表格式,由行政院主計處訂之。
根據九十二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22條,附屬單位預算編製日程表、預算科目及書表格式由行政院主計處訂定。這表示行政院主計處有權訂定附屬單位預算編製的相關日程表和格式。舉例來說,根據法院判決書中的資料,行政院主計處應在特定日期前核定中央各機關歲出預算額度,這就是根據法條訂定的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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