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預算稱歲入、歲出者,指本年度之一切收入及支出。但不包括債務之舉借、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
根據中華民國一百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第4條,總預算是指本年度的所有收入及支出,但不包括借貸的債務、以前年度預算的結餘轉移以及債務的償還。這表示除了當年度的真正收入及支出外,不應將借貸或以前預算的資金列入總預算範圍內。 範例:中華民國一百年度中央政府為了籌措資金,向銀行借貸了一筆款項,這筆借貸的金額不應被計入當年度的總預算,因為根據該條規定,借貸的債務不屬於總預算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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