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各種會計制度設計準則 第 3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機關使用電子計算機處理會計資料,應符合經濟原則,須會同統計單位作整體規劃,而後作系統設計、程式設計,並注重資料之安全、正確及防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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