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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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為應專利審查需要,得聘請有關學者、專家兼任專利審查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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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
立法沿革 1 版
(1120516 制定)
本局為應專利審查需要,得聘請有關學者、專家兼任專利審查委員。
- 專利名詞
(1120516 制定)
本局為應專利審查需要,得聘請有關學者、專家兼任專利審查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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