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監事之職權如下: 一、年度業務決算之審核。 二、業務、財務狀況之監督。 三、財務帳冊、文件及財產資料之稽核。 四、其他重大事項之審核或稽核。
- 監事單獨行使職權,常務監事應代表全體監事列席董事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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