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申請設置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者(以下簡稱申請者)應具設置場域之使用權利。
- 申請者及設置者不得為陸資投資事業。

90 人 正在學習
NT$3,560
NT$13,800
省 $10,240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9條」送入 AI 平台,快速理解重點
已有 53 人用 AI 分析此法規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一鍵將「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9條」送入 AI 平台,快速理解重點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