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 7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項所定適用其他職域職業退休金法令之年資,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於教職員依本條例辦理屆齡或命令退休時,已訂有可適用之退休金法令。 二、未曾辦理退休(職、伍)、資遣或年資結算已領取退離給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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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項所定適用其他職域職業退休金法令之年資,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於教職員依本條例辦理屆齡或命令退休時,已訂有可適用之退休金法令。 二、未曾辦理退休(職、伍)、資遣或年資結算已領取退離給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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