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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應行注意事項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四、法院許可停止羈押時,或法院、法官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之二逕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時,宜使檢察官有提出聲請被告應遵守事項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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