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處務規程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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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農業資訊管理、資通訊應用發展政策、法規、重大方案與施政計畫之研擬及督導。 二、農業地理資訊與航遙測應用之發展規劃、協調及督導。 三、資通訊技術農業創新應用之發展規劃、協調及推動。 四、農業數位治理與開放之策略規劃、協調及推動。 五、本部與所屬機關(構)重大資訊計畫之監督及管考。 六、本部與所屬機關(構)資訊系統之數位整合應用規劃、協調及推動。 七、本部與所屬機關(構)共用資訊基礎設施、資源與系統之整體規劃及推動。 八、資通安全管理之政策擬訂、規範訂定、協調、推動、查核及督導。 九、其他有關資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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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