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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辦事細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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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品檢查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屠宰場登記、屠宰衛生檢查、屠宰場作與屠宰場設施設備查之管理及輔導。 二、畜禽屠宰衛生檢查證明文件之簽發及查核。 三、違法屠宰行為取締之查核;畜禽屠宰管理違規及申訴案件之處理。 四、外銷肉品生產場所之查核。 五、肉品市場、屠宰場及化製場生物安全查核之監督。 六、其他有關肉品檢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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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辦事細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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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辦事細則第 7 條規定:「肉品檢查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屠宰場登記、屠宰衛生檢查、屠宰場作業與屠宰場設施設備查核之管理及輔…」(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辦事細則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