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處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企劃組,分二科辦事。 二、法制事務組,分三科辦事。 三、查核規劃組,分三科辦事。 四、隱私科技組,分三科辦事。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主計室。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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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企劃組,分二科辦事。 二、法制事務組,分三科辦事。 三、查核規劃組,分三科辦事。 四、隱私科技組,分三科辦事。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主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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