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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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企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設策略、政策與資源之整體規劃、協調及推動。 二、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制度之研究、評估及建議。 三、公務機關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公眾溝通策略之整體規劃。 四、個人資料保護人才培育之規劃。 五、個人資料保護落實之追蹤、統計及調查。 六、個人資料保護國際合作與交流之規劃及推動。 七、其他有關綜合企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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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