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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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事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規之研擬及推動。 二、個人資料保護法規之訂修、解釋及協調推動。 三、個人資料保護人民陳情機制之研究及規劃。 四、國內、外個人資料保護法制、政策之追蹤、研究及評估。 五、其他有關法制事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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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