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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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籌設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以落實資訊隱私權保障,並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特設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以下簡稱本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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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第1條,行政院特設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旨在落實資訊隱私權保障,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此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第20條有關,強調尊重當事人的權益,並限制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或利用範圍。在此情況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的設立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個人資料的安全性和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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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