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分案實施要點
第 5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五、特殊專業類型事件,應分歸專庭辦理,不足數再分普通事件。退科重分事件,依原字軌判別是否專庭事件。 法官承辦之專庭有變動者,應續辦變動前之未結事件。
找編章節
§1
開新分頁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