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五、特殊專業類型事件,應分歸專庭辦理,不足數再分普通事件。退科重分事件,依原字軌判別是否專庭事件。 法官承辦之專庭有變動者,應續辦變動前之未結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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