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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焰性能認證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13

機構於登錄證書有效期間內,其防焰性能認證業務主管及專任人員異動時,應於異動事實發生次日起十五日內,檢附異動人員名冊、新聘人員資格經歷證明文件及在職證明,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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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詞
  • 期間名詞
  • 認證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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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焰性能認證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防焰性能認證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 13 條規定:「專業機構於登錄證書有效期間內,其防焰性能認證業務主管及專任人員異動時,應於異動事實發生次日起十五…」(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