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使用於犬、貓及經濟動物時之人用藥品、動物保護藥品或專案進口藥品,不得以任何方式供人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