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其他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包括被害人照片、影像、圖畫、聲音、住址、親屬姓名或其關、就讀學校、班級、工作場所與名稱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被害人個人之資料。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