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及所屬機構隨同轉調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 9 條
繼續任用人員於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所定休假日,應依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規定輪班、輪休,以維持正常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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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條文
- 勞動基準法法規
- 勞動基準法 第 37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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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