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第 3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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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勞動基準法第 37 條規定勞工於內政部所定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現行共 12 天加勞動節,雇主使其工作須加倍發給工資。
Q · 國定假日上班,老闆要付多少錢?
雙倍工資,且須經你同意
依勞動基準法第 37 條搭配第 39 條,國定假日勞工應休假且薪水照領;若雇主使勞工於休假日工作,須經勞工同意並加倍發給工資(即原工資 + 一日加倍工資)。雇主違反者依第 79 條處 2 萬至 100 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實務上「服務業」「試用期」「打工族」均無例外。
深度解讀
你的老闆叫你國慶日來上班,你心裡嘀咕但不敢拒絕,因為你不確定「國定假日」到底是哪些天、老闆能不能叫你來。答案在這條:內政部公告的紀念日、節日(元旦、春節、清明、端午、中秋、國慶等共 12 天),加上勞動節,再加上選舉投票日,這些天你有權不上班,而且薪水照領。老闆如果要你這些天來上班,必須經過你同意,而且要付雙倍工資(加班費依第 39 條計算)。很多人搞不清楚「國定假日」跟「例假」跟「休息日」的差別,結果該拿的加班費沒拿到。這三種假的加班費算法完全不同,國定假日是最值錢的那一種。106 年修法後,勞工的國定假日從 19 天砍到 12 天,跟公務員看齊,這就是當年鬧得沸沸揚揚的「砍七天假」。砍掉的假換來了每週多一天「休息日」,但休息日的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10 則
- 勞動部就勞動基準法第 84-1 條之工作者於總統、副總統、各類公職人員 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是日出勤之工資給付,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 規定之說明
- 有關實施彈性工時將工作時間分配至其他工作日所形成之空班,及正常工 作日遇國定假日時,依勞動基準法等規定之處理方式
-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如適逢原住民族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應予其於其他工 作日補休,補休日期得由勞雇雙方協商,為利得以形成連續假期返鄉參加 祭儀活動,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如適逢例假或休息日時,宜允於該例假或休 息日之前(後)一工作日予以補休
- 依勞動基準法第 37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23 條第 3 項第 9 款規定,指 定「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為各該原住民族勞工之應放假日,並檢附原住民 族委員會公告 105 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
- 法律字第 10503509310 號
- 經調移之國定假日應列入每 2 週 84 小時之正常工作時間計算,逾法定 正常工作時間者,應依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給付延時工資
- 勞動基準法第 37、39 條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規定參照,受僱 於公、私立幼兒園之勞工,國定假日均應予休假,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出 勤,工資應加倍發給,又勞資雙方得就「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實施」進 行協商,但因涉及個別勞工勞動條件變更,仍應徵得勞工「個人」同意
- 事業單位如設有眾多廠場,擬實施彈性工作時間、延長工作時間或女工夜 間工作等制度,依勞動基準法第 30、30-1、32、49 條等規定,須經工會 同意,但考量各廠場工作型態難以一致,得優先經廠場企業工會同意,如 廠場勞工未組織企業工會者,則由同一事業單位企業工會之同意代之
- 法律字第 10100100840 號
- 事業單位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如認有工作必要,得停止勞工之假期 ,並於事後詳述理由報請核備
立法沿革 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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