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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 第 2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獎懲會之任務如下: 一、研擬訂定或修正國民中學學生獎懲規定。 二、審議大功之學生獎勵事件。 三、審議大過之學生懲處事件。 四、審議學校之特殊管教措施。 五、審議其他重大學生獎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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