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最高行政法院因應矚目事件開庭行政支援作業要點2

二、本要點所稱矚目事件,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之事件: (一)曾以頭版、頭條、顯著之版面刊登平面媒體、電子媒體或其他社會輿論關注之新聞議題。 (二)兩家以上媒體主動關切之新聞議題。 (三)高等行政法院或智慧財產及商法院曾發布新聞稿之行政事件。 (四)其他特殊情事,認有列為矚目事件之必要。

這條目前只有條文原文,延伸解析資料尚未建置。

  • 所稱名詞
  • 名詞
  • 行政法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最高行政法院因應矚目事件開庭行政支援作業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最高行政法院因應矚目事件開庭行政支援作業要點第 2 條規定:「二、本要點所稱矚目事件,係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之事件: (一)曾以頭版、頭條、顯著之版面刊登平面媒…」(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