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再申訴除本節另有規定外,準用本法復審之規定。
立法理由參酌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八十四條,定明再申訴之處理,準用本法復審之規定。
參酌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八十四條,定明再申訴之處理,準用本法復審之規定。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