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基本法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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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鼓勵相關機關(構)、團體辦理新住民就業服務,提供就業諮詢、就業媒合及輔導取得技術士證,促進其就業。
立法沿革 1 版
(1130716 制定)
政府應鼓勵相關機關(構)、團體辦理新住民就業服務,提供就業諮詢、就業媒合及輔導取得技術士證,促進其就業。
立法理由鑑於新住民因文化、語言、風俗及生活習慣等背景因素,導致在我國就業不易,為符實務運作情形,並保障渠等工作權及促進就業,爰明定政府透過鼓勵相關機關(構)、團體辦理新住民就業服務。
- 業名詞
(1130716 制定)
鑑於新住民因文化、語言、風俗及生活習慣等背景因素,導致在我國就業不易,為符實務運作情形,並保障渠等工作權及促進就業,爰明定政府透過鼓勵相關機關(構)、團體辦理新住民就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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