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 第 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虛擬資產服務商應留存其為客戶辦理虛擬資產服務之相關紀錄,備供查
  2. 前項服務紀錄之保存,自服務關終止時起,應保存五年。但遇有爭議者,應保存至爭議消除為止。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