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17

快速跳轉

揭弊者之揭弊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仍得依本法受有保護: 一、所揭露之內容無法證實。但明顯虛偽不實或揭弊行為經受誣告、偽證罪緩起訴或判決有罪確定者,不在此限。 二、所揭露之內容經他人檢舉或受理揭弊機關已知悉。但案件已公開或揭弊者明知已有他人檢舉,不在此限。

立法沿革 1

(1131227 制定)

揭弊者之揭弊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仍得依本法受有保護:   一、所揭露之內容無法證實。但明顯虛偽不實或揭弊行為經受誣告、偽證罪緩起訴或判決有罪確定者,不在此限。   二、所揭露之內容業經他人檢舉或受理揭弊機關已知悉。但案件已公開或揭弊者明知已有他人檢舉,不在此限。

立法理由一、揭弊者若非明知不實或出於惡意,而係本於事實合理相信其所揭露之弊案內容,縱經調查後無法證實,仍應受到本法之保護,否則將使揭弊者退怯而不願挺身揭弊,爰為第一款規定。   二、針對非首位提出檢舉之揭弊者,雖其所揭露之弊案內容業經他人提出檢舉或受理揭弊機關已知悉,只要案件尚未公開或揭弊者不知已有他人提出檢舉者,其權益仍應受保護,爰為第二款之規定。

  • 揭露名詞
  • 偽證罪名詞
  • 緩起訴名詞
  • 名詞
(1131227 制定)

一、揭弊者若非明知不實或出於惡意,而係本於事實合理相信其所揭露之弊案內容,縱經調查後無法證實,仍應受到本法之保護,否則將使揭弊者退怯而不願挺身揭弊,爰為第一款規定。   二、針對非首位提出檢舉之揭弊者,雖其所揭露之弊案內容業經他人提出檢舉或受理揭弊機關已知悉,只要案件尚未公開或揭弊者不知已有他人提出檢舉者,其權益仍應受保護,爰為第二款之規定。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 17 條規定:「揭弊者之揭弊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仍得依本法受有保護: 一、所揭露之內容無法證實。但明顯虛偽不實…」(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 17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