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海洋保育觀察員資格取得及管理辦法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海洋保育觀察員遴選;已擔任者,主管機關應即解除其職務: 一、具公立或立案之私曾犯內亂、外患、公共危險、殺人、竊盜、強盜、侵占擄人勒贖罪經有罪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曾犯前款以外之罪,經判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刑確定。 三、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褫奪公權尚未權。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曾違反海洋保護相關法規,情節重大。 七、以偽造或虛偽不實之資料報名參加遴選。

這條目前只有條文原文,延伸解析資料尚未建置。

  • 主管機關名詞
  • 侵占名詞
  • 擄人勒贖罪名詞
  • 通緝名詞
  • 有期徒刑名詞
  • 褫奪公權名詞
  • 名詞
  • 輔助宣告名詞
  • 撤銷名詞
  • 偽造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海洋保育觀察員資格取得及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海洋保育觀察員資格取得及管理辦法第 4 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海洋保育觀察員遴選;已擔任者,主管機關應即解除其職務: 一、具公立或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