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條例第三條第四款所稱支持勞工安定就措施,指針對受影響勞工,提供下列提升技能、穩定及促進就業等措施: 一、補助事業單位規劃辦理訓練。 二、協助減班休息勞工參加訓練。 三、鼓勵青年參加政策性產業訓練課程。 四、維持僱用安定。 五、推動整合型就業服務。 六、支持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 七、擴大民間團體提供在地上工機會。 八、結合政府部門提供公共服務上工機會。 九、提供微型企業貸款利息補貼。 十、其他支持勞工安定就業相關措施。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