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所定強化經濟、社會、民眾消費及國土安全韌性措施之項目如下: 一、提供企業金融支持。 二、提升產業競爭力。 三、協助企業開拓多元市場。 四、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五、強化農業金融支持、提升產業競爭力及協助開拓多元市場。 六、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 七、挹注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及勞工保險基金。 八、加強照顧弱勢族群及提供關懷服務。 九、強化國土防衛能量。 十、提升資通作業環境及設備。 十一、發放現金每人新臺幣一萬元,強化民眾消費韌性,擴大內需,提振經濟效益。
本條例所定強化經濟、社會、民眾消費及國土安全韌性措施之項目如下: 一、提供企業金融支持。 二、提升產業競爭力。 三、協助企業開拓多元市場。 四、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五、強化農業金融支持、提升產業競爭力及協助開拓多元市場。 六、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 七、挹注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及勞工保險基金。 八、加強照顧弱勢族群及提供關懷服務。 九、強化國土防衛能量。 十、提升資通作業環境及設備。 十一、發放現金每人新臺幣一萬元,強化民眾消費韌性,擴大內需,提振經濟效益。
立法理由照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照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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