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 第 6-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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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機關名詞
- 第二條條文
- 業名詞
- 法人名詞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名詞
- 個人資料保護法法規
- 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 第 2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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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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