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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支援交通部緊急疏運收費標準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交通部應向緊急疏運之軍機乘客收取搭乘之費用每人新臺幣一千元,並於扣除保險費用後,撥入國防部指定之帳戶收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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