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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第 4-2 條

醫療機構施行美容醫學手術或特定美容醫學處置,發生重大醫療事故者,應依醫療法二十六條、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第三十四條重大醫療事故通報及處理辦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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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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