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處理要點 第 2 條
二、本要點適用對象為本院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駕駛,及其他依法令或依契約於本院工作之人員。 前項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含調本院辦事人員。
回 最高行政法院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處理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二、本要點適用對象為本院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駕駛,及其他依法令或依契約於本院工作之人員。 前項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含調本院辦事人員。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