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 第 27-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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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 主管機關名詞
- 可證名詞
- 之虞名詞
- 核名詞
- 第三十九條條文
- 期間名詞
- 業名詞
- 廢止名詞
- 藥事法 第 39 條條文
- 藥事法 第 96-1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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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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