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師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認定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 8 條
本小組會議不公開。與會人員對於討論事項、會議內容及評估結果,均應嚴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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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本小組會議不公開。與會人員對於討論事項、會議內容及評估結果,均應嚴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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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